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生源数量和质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录取原则为: 1、实行分项录取,二志愿二级运动员只招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 2、优先录取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项,体育专项分不低于40分(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中有规定的除外),文化分不低于180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录取,录满分项计划为止。 3、若分项缺额二志愿仍未录满,根据生源质量和学校运动队伍建设需要,将未录满的所有剩余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项目,分项录取的专业分和综合分均不得低于一志愿录取的最低分。 4、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综合分=体育专项分×70%+文化分/6×30%。 附件: 1、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 2、宜春学院 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预录取名单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考生报名情况及我校运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各专项拟定招生计划数分配如下,现予以公告。
备注:
附件2:宜春学院 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预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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