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考免费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11

根据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卫人字[2010]6号),2011年我省继续开展免费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工作。考生报考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培养条件
  (一)全省范围内参加高考且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履行协议,服从分配;
  (四)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
  二、培养名额、院校和专业
  2011年共招录定向医学生872名,分别为临床医学(本科)489名,中医学(本科)5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科)150名,医学影像技术(专科)183名。培养院校包括南昌大学(临床医学50名)、江西中医学院(中医学50名)、赣南医学院(临床医学250名、医学影像技术50名、医学检验技术50名)、九江学院(临床医学89名)、井冈山大学(临床医学50名)、宜春学院(临床医学50名)、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医学影像技术133名)和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检验技术100名)。以上院校除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收60名文史类考生外,其余均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三、招录程序
  (一)填报志愿
  考生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或江西教育网,选择填报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及专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4日--6月16日,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户籍所在县(市、区)未申报需求计划的考生,也可填报定向医学专业。
  (二)招生录取
  定向医学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定向医学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培养院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退档。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农村生源。
  (三)定向调剂
  考生定向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县(市、区)。如户籍所在地未申报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或上线考生数超过其需求计划,则由省卫生厅按录取时间先后和考生成绩高低就近调剂到邻近地区。
  (四)签订协议
  考生(乙方)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局(甲方)和培养院校(丙方)签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1)。考生在接到培养院校预录取的电话通知后,到定向所在地签订协议书,然后由本人或定向地卫生局将协议书快递至培养院校,培养院校将凭签订的协议书寄发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四、定向县(市、区)分布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66个县(市、区)申报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963名,包括本科584名、专科379名,详见附件2。其中,部分地区有录取专业要求,定向调剂时将予以考虑。招录过程中,个别县(市、区)需求计划可能会略有变化。
  五、毕业去向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定向地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临床科室轮转学习一年,之后回定向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至少5年。
  六、优惠政策
  (一)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本科生每人每年7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减免定向医学生学习期间学杂费。
  (二)定向医学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以下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三)定向医学生报到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保证有编有岗。
  (四)培养院校对定向医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
  (五)定向医学生晋升职称时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联系人: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处,电话:0791-6226312;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91-8675521;
  南昌大学招就处,电话:0791-8305092;
  江西中医学院招就处,电话:0791-7119528;
  赣南医学院学工处,电话:0797-8269722;
  九江学院招就处,电话:0792-8310030;
  井冈山大学招就处,电话:0796-8110323;
  宜春学院招就处,电话:0795-3201962或3201926;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就办,电话:0793-7089428;
  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电话:0791-8270261。
  附件:1、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医学生协议书;(请点击下载)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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